养牛环评处理(养牛环评处理流程)

      编辑: 狄海 阅读

1. 养牛环评处理流程

1、养殖用地不用审批。以往建设养殖场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养殖用地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养殖用地便不用审批了,但却有几个条件,首先不能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只能将养殖场建在非基本保护农田;第二不能破坏土地耕作层,即以后恢复后可以正常种植;第三规定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同时还要远离村庄、河流及饮用水源等(最少500米以上);第四养殖场必须达到环评要求,并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环评合格证。这两年对环保要求较为严格,养殖场同样不能例外,必须取得《环评合格证》才可以。只要养殖场符合环评要求的情况下,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申请即可。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符合动物疫情防疫、控制及扑杀等条件的情况下,到当地畜牧部门进行申请即可。

4、营业执照。个体农户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或家庭农场的营养执照,养殖规模较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另外5户及以上的养殖户联合在一起还可以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

2. 养牛环评备案登记表

1、找到所在地环保局的官网。

2、点击“办事大厅”的网上备案系统,进入页面填写情况。

3、注册账号,登录后填写环评登记表。

3. 养殖肉牛环评手续怎么办理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四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二、2017年7月25日, 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具体标准如下:生猪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50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100头及以上;奶牛养殖场常年存栏量为100头及以上;肉羊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300只及以上;蛋鸡养殖场常年存栏量为2.5万羽及以上;肉鸡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3.5万羽及以上;肉鸭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3万羽及以上;肉鹅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1万羽及以上;家兔养殖场常年存栏能繁母兔400只及以上。

即: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生猪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500头及以上、蛋鸡养殖场常年存栏量为2.5万羽及以上才纳入环评管理;排污许可证办理对象项目应有环评、验收,属于规模养殖场。因此,小于上述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证。

4. 养牛环评报告书范文

1、选择养牛场建设位置,到当地土地管理局申请建设,不要盲目建设,现在国内违规建设拆除力度很大。选择位置,一定要考虑好后期的数量扩大之后,怎么扩建。

  2、养牛场建设,查看养牛场建设图,选择适合本地的牛舍建设类型

  3、实施建设,如对牛场建设不懂,可以来电咨询我,也可以派本养牛场技术人员过去指导建设。

  4、养牛场建设完毕之后,到本地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合格证件中尽可能包含范围:养羊,养牛,运输,繁育、销售等。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以后,再去本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全场消毒,选择出售肉牛犊的养牛场,引进肉牛犊。

5. 养牛环评处理流程及标准

五十头牛算规模场。按要求就需要环评。

6. 农村养牛场占地环评的要求

1、《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1)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如果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3)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2)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综上所述,2021年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但也要注意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行。

7. 养牛环评处理流程图

办小型羊牛场它不同于个体散养户,办小型养牛场是属于经营范围,所以一定要有正规手续的,首先防疫条件要合格,其次是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8. 养牛环评处理流程视频

1、关注“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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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我要举报”

在首页栏目里点击“我要举报”,阅读说明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举报的问题分类

选择你要举报的环境污染分类,点击“确定”。

4、输入用户信息

提交前还需要登记一下您的信息,方便回馈哦。

5、上传污染问题的照片

尽量提交清晰图片或视频及较准确的地理位置并附文字说明举报对象及污染情况,以便环保部门人员到达现场查处,提高查处成功率。

注意事项

“12369微信管理平台”举报受理范围

1、未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2、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或者审核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进口限制类进口废物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6、工业企业(含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违法排污;

7、城市服务业污染(流动商贩除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的除外);

8、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环境污染或者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环境污染;

9、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

10、非法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

11、非法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环境保护信访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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